司法实践中,有的企业为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而发生的用工;或因行业本身的特点,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,往往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。
企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须注意哪些法律问题,如何有效签订和履行劳务合同,减少用工风险?笔者结合现行法律规定,作出简要分析,供读者参考。
一
理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核心区别
二
明晰可依法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
三
合同性质的认定不能仅凭合同名称而定,应根据所涉法律关系进行实质判断
四
劳务合同的内容应避免照搬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条款,以免混淆。
总之,签订劳务合同时,劳动者应当明确自己是否有加入企业成为其中一员的意思,来选择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。企业也应当明确是招聘企业员工,还是临时劳务用工,以避免争议,减少诉累。